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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《族群经济人制度》把在美华人带入沟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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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2-12 02:11:0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偶读2023-03-12 08:58:49
北美酷播发表的
《族群经济人制度》,成立里仁为美为中心的”华人代表大会“注册组织就行,但想成立“8.1.2 族群财团基金P2P金融“ 那可由不得胡闹,别把筹委会带泥沟里去。

文中所描述的P2P模式在多个方面都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的监管法规相冲突,主要涉及证券法、投资者保护、金融合规性和禁止行为等方面。

1.        族群宣传“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”会导致证券化,第三方担保机构(如小贷公司)承诺代偿坏账,实质构成隐性担保,直接违反SEC《证券法》第5条关于“禁止未注册证券发行”的规定。

根据SEC 2019年《数字资产投资合同分析框架》,此类担保承诺可能使P2P债权符合**Howey Test**的“预期收益依赖第三方努力”标准,被认定为证券。

        2.        族群想采用“债权合同转让模式”可能被视为证券交易,需符合SEC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要求。债权拆分转让行为构成证券化交易需按《证券法》第6章向SEC提交S-1注册声明,并遵守《证券交易法》第13(a)条定期披露义务(如Form 10-Q/K)。  如未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底层资产风险,违反SEC《Regulation AB》第1100条(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)。  SEC可依据《多德-弗兰克法案》第917条启动投资者赔偿程序,并追究平台虚假陈述责任。  
        3.        族群“O2O综合交易模式”容易涉及非法资金池和反洗钱(AML)问题,SEC可能要求更严格的身份验证和监管合规性。
        4.        族群“P2P平台的保本保息”(SEC严禁)否则可能构成欺诈性证券发行。
        5.        “族群金融模式的社交平台借贷”平台如未注册为ATS(另类交易系统)或国家交易所,违反《证券交易法》第5条。SEC可冻结涉案资金并申请法院禁令(参考SEC诉Telegram案,案号19-cv-09439)。
        6.        社区银行、学校、医院等如果使用P2P模式进行融资,社区银行/医院通过P2P吸收资金需持有**OCC国民银行牌照**或州级信贷机构许可(《联邦存款保险法》第5条)。可能涉及未经授权的金融活动,需要金融牌照和监管合规性。

如果“族群经济人制度”希望在美国合法运营,必须确保不涉及证券发行,遵守反洗钱(AML)和了解你的客户(KYC)规定, 可能被SEC强制要求注册为证券经纪商或基金管理投资公司,否则面临《证券交易法》第15(a)条下的运营禁令及民事处罚。没有执照和风控能力的个人涉及回扣不仅要被联邦SEC审查且容易滋生腐败。难以想像仅凭一个“契约理念”,文章即认定了所有投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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